024-海洋学院

关于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推荐的通知

全院各团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海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现将2017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团支部按照《海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从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团员中培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使共青团的后备军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二、推荐程序
1.各个团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须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名单,出席会议的团员应达到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推荐人选的票数须不少于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2。同时填写“海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调查表”、“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报院团委审核。
2.各团支部将推荐人选报给所在党支部,党支部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讨论情况请在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3.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请将名单上报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安排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各团支部需要协助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人员档案,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装入档案袋中。每年3月、6月、9月、12月初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撰写《思想汇报》,并进行培养考察。
5.各党支部应当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三、指导指标
参考学校党员发展指标,推优名额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6%。 
四、时间安排
团支部推优:9月15日-9月24日,请于9月25日前将名单报学院团委。
党支部讨论:9月26日-9月28日。
团委公示:9月29日-10月5日。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赵建伟,联系电话:6706018。
 
附件1.海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海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
  
 
  海洋学院团委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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