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在校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研究生)能够及时准备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确保其在新学年顺利贷款和放款,现将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另一类是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地区,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其他经办银行的助学贷款。
一、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首次贷款和续贷,具体流程如下:
(一)首次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如果是首次贷款,可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进行(附件1)网上申请,暑假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二)续贷:国家开发银行自2020年开始施行远程续贷,实施效果良好。学生可在6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qq或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利用个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后,选择“贷款申请”,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在出现的页面上将所有带红色星号的项目填写完毕,包括“续贷声明”,保存提交。远程续贷可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依托互联网实现“足不出户办续贷”。
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需注意的是“续贷声明”要求字数不少于100字(不含标点),填写“续贷声明”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二、非国开行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贷款是指: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哈尔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此类贷款不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请学生主动、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进行电话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等不良后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能充分享受到这项惠民工程,做到应贷尽贷。
(二)加强诚信教育。要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素质教育中,常态化、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校园诚信氛围的建立,为助学贷款工作良性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如有其它不明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地点:办公楼104
办公电话:6902241(6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