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海洋学院

海洋学院2013-2014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定相关内容

     根据《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3-2014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校内奖学金申请学生需为在校学生,面向大二、大三、大四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
    可参照《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海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2014修订版)》。
评选基本条件:①宿舍卫生得C不超过5次(每学期不超过3次);②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③无挂科(包括选修课);④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3。
    各班级根据所给名额(附件2),参照综合测评成绩向学院报送获奖学生信息。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评选基本条件:①宿舍卫生得C不超过5次(每学期不超过3次);②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③无挂科(包括选修课);④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1/2;⑤学生会、团委、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级社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可不用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只要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即可。
 
学习进步奖:
    评选条件: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比上一学年提高10名及以上。(因13级只有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故13级不需要申请学习进步奖)。
 
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填写《_______学院2013-2014学年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附件3)。
 
请各班级将附件3电子版于2014年10月29日(周三)晚上之前发送到hyxytw@163.com,未按时发送的视为弃权。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予以公示。
 
其他奖学金情况说明:
水产、海渔专业有海益奖学金、明波奖学金(故水产、海渔专业评完此两项奖学金,再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他专业有绿叶制药奖学金、校友励志奖学金。此类奖学金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以及日常表现情况确定获奖学生。评审完后获奖学生名单将予以公示。
 
其他不明事宜,联系鲁老师(6706018)
 
附件1:《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2: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3:《_______学院2013-2014学年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校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电话:0535-6706018 邮箱:hyxytw@163.com

Copyright©2018  烟台大学海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