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海洋学院

关于评选2014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彰显我省统一战线优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扶危济困的高尚情怀,助推高校人才培养,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决定,在全省部分高校开展“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4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我院受助学生4人,每人资助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 道德品质优良,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通过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生活俭朴。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5.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
    6. 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优先,如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等;
    7. 对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一般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特殊情况除外。
三、评选程序
    1. 组织申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同时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学生根据本人意愿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由于我院只有4个名额,11、12、13级每班现报1人,10级不参选。获得此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今年十月份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助学金可能没有证书)。
   2. 各班级请将《“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13791161515@163.com,贫困相关材料交纸质版。
   3. 各班级请将相关材料于5月22日(周四)下午下班前交到学工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几点要求
   1.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宣传、评选和推荐工作。
   2.《推荐表》中“何时获得何种奖励“一栏,只填写获奖情况,不要填受资助情况。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鲁老师6076018。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简介

校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电话:0535-6706018 邮箱:hyxytw@163.com

Copyright©2018  烟台大学海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