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海洋学院

关于开展2015年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决定在山东省高校联合组织发展“爱心扬帆工程”--在校优秀特困大学生资助项目。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无挂科现象)全日制大学生(不包括研究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大学生)。
2、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慈善义工等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在申请理由必须请注明勤工助学或者慈善义工具体情况)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资助标准
每人资助2000元,我院共有3个名额。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附件2,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于2015年9月10日上午下班提交学院304学工组鲁老师,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组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初步筛选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鲁老师,电话6706018

附件2: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申请审批表

校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电话:0535-6706018 邮箱:hyxy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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