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增设一项新功能
,即申请第二次贷款以上(含第二次)的学生(包括山东省内、省外的同学)必须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开行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方可为贷款学生放贷。请严格落实好这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国开行贷款学生,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国开行贷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https://sls.cdb.com.cn/),利用个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后,选择“贷款申请”,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在出现的页面上将所有带红色星号的项目填写完毕,包括“续贷声明”,再次检查所有必填项目后,保存提交。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将同步显示该学生已经填写“续贷声明”,并为其继续办理剩余手续。
填写“续贷声明”的截止日期为7月1日,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鲁老师670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