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点项目,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的主要渠道,可以有效缓解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精神、养成征信意识和信用品质。为更好的做好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前期基础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合理确定申请贷款学生名单,由于我校只有生源地贷款,此次上报信息学生
全为山东省内生源地。所有学生均可以申请贷款。要求各班级认真填写《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填写完毕后于下周二下班前(6月16日)将电子版发送到hy_shenghuobu@163.com邮箱。
二、积极做好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及信息统计工作。目前,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云南、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及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呼图壁县等省区都已经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基本与山东相同,大都在每年7-8月份集中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直接向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省外贷款的学生可能需要《外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有需要此证明的可以下载填写完毕后交到海院304学工组鲁老师,盖好章后统一发给各位同学。
其它具体事宜请联系鲁老师(6706018)。
附件1:《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2:外省籍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