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基于党中央在新形势、新任务下作出的治国理政战略部署,不仅是对法治地位的极大提升,也标志着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转折和新起点,具有里程碑意义。笔者梳理,四中全会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新亮点,也称为五大“看点”。
看点一,高地位。四中全会首次对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专门作出决定,把依法治国置于党治国理政的高地位。这一点有两个方面可以体现出来:一是内容决定地位,四中全会的内容是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重要事项安排,决定了法治的权威和高地位;二是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无论是从建党、建国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看,还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进程看,此次全会对法治的重视程度均是前所未有的。
看点二,大转折。十八届四中全会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又一次重大转折。这些转折包括:在对法治崇高地位和重大作用认识方面,从过去认识“法制”这个制度性现象,提升到认识“法治”这个系统性现象;在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方面,把法治上升到治国理政战略的高度,确立了法治决定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在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转变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法治体系建设的目标,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依法治国路径方面,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个路径实际上揭示出了法治建设的规律性和联系性。
看点三,新起点。四中全会确定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但在这个道路上又有了新的起点。这就是通过依法执政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以法治方式推进现代化建设,在法治轨道内全面深化改革,从权力反腐走向法治反腐,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建设推进。
看点四,重内容。四中全会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明确了依法治国的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看点五,深意义。四中全会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治国理政方略方式上有战略转折的意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法治保障。四中全会不是就法治建设的局部问题和某些环节进行制度规定和程序规范,而是对治国理政的战略、道路、原则、方向等决定国家和民族全局的问题作出政治上的选择和安排。《决定》不仅为当下,更为未来的治国理政确立了长久的路线和路径,是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民族伟大复兴的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