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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对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基本端正;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申请入党并经党组织培养超过半年。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

    4、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学院、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校系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在推选过程中,推荐票数应达到班级全部人数的1/2。

    6、无其他不宜推选行为的。

    (名额分配

     2015级、2016级、2017级及研究生团支部每团支部推选3名同学。

     (推选工作步骤

    1、1029—31日,团支部组织召开由团支委、班级导师、党员组成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评议小组会议。由评议小组根据本团支部已符合推选条件同学的相关情况,确定推优名单并提交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2、111日,团支部确定推荐名单,将《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选汇总表》(附件1)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ytdxhyxy@126.com

    3、1156日,经学院团委综合考察、党支部讨论酝酿并报请学院党委研究后确定名单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推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基本端正;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满1年。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成绩85分以上。

    3、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学院、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应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

    4、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校系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在推选过程中,推荐票数应达到班级全部人数的1/2。

    5、无其他不宜推选行为的。

    (名额分配

    2016级及研究生每团支部推荐2名候选人;2015级每团支部推荐1名候选人;2017级、2018级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推荐,每班级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注:团支部在推选过程中得票数达到班级全部人数的1/2的同学全部报送。)

    (四)推选工作步骤

    1、1029—31日,团支部组织召开由团支委、班级导师、党员组成的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评议小组会议。由评议小组根据本团支部已符合推选条件同学的相关情况,确定推优名单并提交团员大会民主推荐

    2、111日,团支部确定名单后,将《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推选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ytdxhyxy@126.com

    3、1156日,经学院团委综合考察、党支部讨论酝酿并报请学院党委研究后确定名单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选汇总表

    附件2:预备党员候选人推选汇总表

 

 

 

                   共青团烟台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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