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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春假假期即将到来,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8年“春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4日。4月28日(星期六)、4月29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六)、5月6日(星期日),按照正常教学安排进行,有课的教师、学生正常上课。
二、教育内容
在放假前,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认真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纪律和法纪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放假离校及假期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问题:
1.注意人身安全、防溺水安全教育。学生假期里应自觉遵纪守法,不准私自到江河(水库)游泳、不得参加吸毒、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淫秽、酗酒、打架斗殴、传销等违纪违法和影响社会治安的活动(尤其是近期高校发现多起同学、好友邀约游玩,去往同学所在的城市被拉入传销组织)。
2.注意用电、用火安全。禁止在教室、宿舍私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禁止在宿舍使用蜡烛或生火炉等任何形式的明火,禁止在宿舍煮食。若寝室所有成员都外出,需做好寝室断电工作。
3.注意财物安全。要关好宿舍的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做好防盗工作。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或者留宿,加强外出时财务保管工作。
4.注意交通安全。强调学生外出应选择有正规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不要乘坐车况不好或超载的车辆。
5.注意外出活动和人员交往的安全。假期离开学校要做好请假工作,要保持与班导师、辅导员和家长的联系。提高辨识能力,防范各类形式的诈骗和传销活动。
6.注意网络安全。做到不浏览不良网页,不沉溺虚拟时空,维护网络安全,善于网上学习。
7.注意餐饮卫生安全。在校外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的的正规摊店,不吃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的“三无”食品。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班级要高度重视放假离校及假期安全工作,及时召开班级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
2.遵规守纪,服从管理。学生要如实填报春假期间去向登记表,行程变更要及时向班导师和年级辅导员审批报备;在假期期间外出活动、旅游、做兼职的学生要事先报告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要配合管理人员开展卫生文明检查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晚上不得在校外留宿,按时就寝,不得留宿外人;假期结束后要及时返校;假期期间保持与学校老师、同学联系畅通,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班导师、年级辅导员报告。春假放假期间去向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在4月27日前报院团委赵建伟老师处。
3.做好返校统计,掌握学生动态。学生假期结束后要按时返校。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要及时向班导师、年级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学生方可推迟返校,并于返校后补办请销假手续。5月6日晚要组织召开班会,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动态去向,如实统计因病、因事请假学生和无故未按时返校学生的情况。班会结束后及时向班导师、年级辅导员上报返校情况。
海洋学院团委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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